整体地坪工程基层要求
1.环氧树脂、聚氨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乙烯基酯树脂、水泥基和石膏基自流平地坪系统,其基层混凝土应坚固、密实,对有争议部位应进行实地检验。
2.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施工时 .基 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3.渗透型液体硬化地坪系统施工时 ,基 层混凝±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4.整体地坪工程基层要求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面工租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209和《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程》JCJ/T175的规定。
整体地坪工程基层处理
1.当混凝土蒸层抗压强度小于25MPa时,应采取补强处理或重新施工。
2.除处于继续开展而未稳定的动态裂缝和渗水裂缝外 ,当裂缝宽度小于0.5mm时,宜采用填充密封法,先采用机械切割的方式将裂缝切成深20mm、宽20mm的V形槽,令环氧树脂和聚氮酯地坪系统工程应采用无溶剂环氧树脂或无溶剂聚氨酯材料填充;印基丙烯酸甲酯地坪系统工程应采用甲基丙烯酸甲酯砂浆材料填充;乙烯基酯树脂地坪系统工程应采用乙烯基酯树脂砂浆材料填充,当裂缝宽度大于0.5mm时,宜采用灌浆法。
3.当找平层与混凝土基层之阃出现空鼓,且空鼓面积小于1㎡时,可采用注浆法处理;当空鼓面积大于1㎡时 ,应剔除后重新施工找平层。
4.当基层出现起砂、浮浆、表面脱落现象时,应用机械清除。
5.当基层平整度用2m靠尺捡查且空隙大于3mm时,应进行找平处理。
6.当基层有旧涂膜层时,宜采用机械方法处理,彻底清除旧涂膜。
7.混凝土基层应采用铣刨、抛丸或打磨方法进行打毛处理,以增强与地坪系统的粘结强度。
8.当基层含水率在4%~8%之间时,可采用通风、提高窒内温度等方式降低混凝土含水率或采用防潮底涂进行封闭处理;当基层含水率大于8%时 ,应采用防潮层处理。